人大代表执行职务有哪些特点?有什么意义?
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特点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依法行使代表权利,二是依法履行代表义务,即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治行为。这种行为通过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实现。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行使代表权利,也都是履行代表义务。二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完整统一整体。不能只强调人大代表出席会议做好会议期间的工作,而忽视人大代表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
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具体有以下特点:
1.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地位和身份是法定的
人大代表一经依法选举产生并确认代表资格,就具有法定的人大代表身份,就成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就具有参加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和活动的权利,就具有依法行使国家权力的职务。
2.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内容是法定的
代表法不仅明确了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内容,还规定了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权利和义务,这是人大代表履行职权的行为准则,任何人大代表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自行行事,人大代表超出法定范围的行为是违法的。
3.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程序是法定的
人大代表履行职权,并不等于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人大代表未按照法定程序做的工作和活动,即使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该行为同样是违法的无效的。
4.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方式是法定的
人大代表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方式和闭会期间的活动方式都是法定的。不允许任何人大代表打着“创新”工作和活动方式的旗号做违反法律规定的事项。
人大代表的职务是由其性质、地位决定的。人大代表拥有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地位、代表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民主集中制的决策地位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主渠道地位,使执行代表职务具有重要意义。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直接关系国家权力机关职权的有效行使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高低;人大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责,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本质属性得以实现;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权利,直接关系人大代表议政能力、参加各项管理的能力提升和实现程度。